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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8月15日

祭田

  祭田
  
 
  你记得么?你在樱花树下的笑颜。
  你记得么?你捧着自己点的汤和我们一起拍照。
  你记得么?你在水池前的泡泡中追着童年的脚步。
  你记得么?你说好要在二十年后再相聚。
 
  太阳从我的背后照过来,有灼伤的疼痛。刚才的你,竟忍受了千万倍于此的痛苦么?
  从此,我再也见不到在我面前快乐说笑的你。如今的你,轻似烟尘。
 
  想着拈着樱桃的你,想着抱着哈姆的你,想着揉着自己柔软头发的你……这些已经都不存在了吧?
  我们三年的邻居,你留给我的,只有生命里数不清的痕迹。
 
  我曾经偷偷埋怨过你在盥洗台前聊天打扰了我的午觉,却没想到失去了你,我一夜不曾好睡。
  田,你还在,是么?
  你永远不会消失,是么?
  你一直都在幸福中,是么?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玉娃娃一般的你,干净地来干净地去,也许这是你最好的归宿。可是我不愿意看见,我只愿你能真如你说的那样,像爱人窗前的苹果树,迎着透明的阳光安静幸福地生活。
 
  我们还想看见你。 
  你忽然离去,我们才知道有多想念你。
  你忽然离去,我们才知道你有多重要。 
  你忽然离去,我们才知道自己的后悔。
 
  魂兮归来!我竟见不上你最后一面。
 
  田,你走得猝不及防,是傻娇的反应才让我泪流满面。我到现在都会一阵恍惚地觉得开门还能看见你,你还会不怀好意地笑着慢吞吞地问我“回来啦”……
 
  我不会删去你的博客链接,因为你不曾离开。
 
  你曾说过:“我愿幸福,我只愿幸福。”我相信,天堂就是你的幸福,你会在那里等我们。 
7月5日

中晚唐散文中特别的一隅

中晚唐散文中特别的一隅

——李商隐散文

 

 

李商隐,字义山,号玉谿生,才高,早亡。世人多称道其律诗,七律尤甚,却未知其散文之精妙不下其诗也。

 

义山从来就是个有自己观点的人,在古文运动大行其道的唐末,他曾经在《上崔华州书》里写过这样的话:“中丞阁下:愚生二十五年矣。五年读经书,七年弄笔砚。始闻长老言,学道必求古,为文必有师法。常悒悒不快。退自思曰:夫所谓道,岂古所谓周公孔子者独能耶?盖愚与周孔俱身之耳。以是有行道不系古今,直挥笔为文,不能攘取经史,讳忌时事。百经万书,异品殊流,又岂能意分出其下哉?”另一篇《唐容州经略使元结集后序》中有:“孔氏固圣矣,次山安在必其师之耶?”唐人二十五岁已非年少,所以义山有此说法也并非是年轻气盛一时冲动,自他早年曾师从处士叔学习古文取得一定造诣后,这就一直是他为文的观点,至死不变。

 

其时,韩柳早已提出“文以明道”的观点,他们提倡古文是为了推行古道和复兴儒学。韩愈在题欧阳生哀辞后》中说:“学古道而欲兼通其辞;通其辞者,本志乎古道者也。”柳宗元在《答吴武陵论非国语书》中说“以辅时及物为道”。所以在他们看来,为古文首先在求古道,而所谓古道,自然是先贤周公孔子之道——这是早有定论的传统意见。而义山却在一片附和声中清楚地送出了自己的声音:道非周公孔子者独能,行道可以不系古今;不能攘取经史,讳忌时事。这是韩柳未曾提到过的观点,不得不说是一种突破。

     义山所存散文极少,《李贺小传》却确实是经典飘逸之作。这篇人物传记别具一格,采用了古文简洁干净的文法,只选择一些逸闻奇事从侧面烘托,没有详细描述世人生平,整篇文正围绕了一个“奇”字。文章很短,但完全写出了有“诗鬼”之称的李贺之所以为“鬼”的一面,令人叹服。文末的感叹尤其有力:“呜呼!天苍苍而高也,上果有帝耶?帝果有苑圃宫阁之玩耶?苟信然,则天之高邈,帝之尊严,亦宜有人物文采愈此世者,何独眷眷于长吉而使其不寿耶?噫!又岂世所谓才而奇者,不独地上少,即天上亦不多耶?长吉生时二十七年,位不过奉礼太常,时人亦多拍摈毁斥之。又岂才而奇者,帝独重之,而人反不重耶?又岂人见会胜帝耶?”虽是悼叹李贺,也不难看出义山的自伤之感——若非如此,以义山写出“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之纤弱笔触,如何能成就这番惊风雨的气势?完全是想什么便写什么,无所谓学谁人之道,讳忌尴尬时事。另《别令狐拾遗书》和《与陶进士书》也是一反其诗歌写作深情绵邈之风,大有危苦激切、愤世嫉俗之意,甚至还带有厌世、悲伤的情绪。他有自己的操守和大节,所以终于在散文写作时不再隐晦,不平与愤怒随着淋漓的墨迹透过纸背,千百年流传于世间。

    义山擅写的,其实还是骈文。他师从令狐楚,很快就以骈文闻名。他的骈文挺拔而不纤弱、华藻而不淫荡,虽称四六而骈散兼行,托体较尊,有情韵之美。对仗工整用事精切这些对他来说自是容易,难得的是气韵自然,除了官场应付的文章外,出自内心情感需要所撰之文可称得上情意淡雅,语言流丽,真挚动人。一篇《祭小侄女寄寄文》,通篇全不用典,朴实无华,自然生动。哀伤深恸的口吻,使人仿佛看见一只温暖的大手抚上一个乖巧可爱孩子的头顶。把四六骈文适于吟诵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而又添加了掷地有声的清朗,全无一丝浮华。其中深情的表露,绝不下于韩愈的《祭十二郎文》。义山有一本名为《樊南四六》的骈体文集,名为四六,自然是多律化的骈文,而且具有明显的文体意味,是骈文体制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句式有固定的字数,韵律有平仄的相同,将柔和的美感加入骈文的严整。

    关于对骈文和散文的看法,他明确地在《樊南乙集序》里写道:“居门下时,敕定奏记,始通今体。后又两为秘省房中官,恣展古籍,往往咽喙于任、范、徐、庾之间。有请作文,或时得好对切事,声势物景,哀上浮壮,能感动人。十年京师寒且饿,人或目曰:韩文杜诗,彭阳章奏,樊南穷冻,人或知之。仲弟圣仆,特善古文,居会昌中,进士为第一二,常以今体规我,而未能为休。”充分肯定了古文,给予其很高评价,并阐明自己更喜写骈文。“哀上浮壮,能感动人”,更正说明他的骈文骈散兼行,得错综之美,富有情韵。但他也对古文家全面排斥骈文、一刻也不忘提倡“宗经明道”非常不满。那句前文里提到的“孔氏固圣矣,次山安在必其师之耶”大胆地对师圣明道提出非议,人固然不用为虚无的华丽作文,但如一味崇古也未必就更加高明,能反映出自己真实情感和意图才是最重要的——管它这些所谓圣贤、忌讳作甚?太过为某些非文学目的而刻意为文——这些目的反而成为了文学的桎梏,使其失去本真。有适合古体的文章,当然也有适合今体的文章,何必为目的所累?诗纯、文纯,这才是义山的追求。就是怀有这样的灵性,加上其对声律对仗的精通和气势的哀壮,义山的四六才得以在晚唐称雄。

    义山的散文既纠正了古文家们对骈文的全盘否定,也修整了骈文华而不实言之无物的缺点,较好地推动了中国古代散文理论和散文创作。他的理论与中唐复古运动古文家们理论的不同,从另一个方面展示了他身处晚唐时所必然产生的唯美主义思想。

6月1日

《红与黑》——三个不同灵魂的辉映

《红与黑》——三个不同灵魂的辉映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小说《红与黑》,最近又看了比较忠实于原著的电影,于是更坚定了小时候对《红与黑》留下的最深印象——于连实在是不能称得上一个负责任的人,德瑞那夫人也不是,玛蒂尔德倒能让我更加怜惜。

我不想像多数评论那样称于连为野心家,他还太年轻太幼稚,他的野心不过是他的梦境,与现实应有的抱负并不相符。他,不过是个游戏水平拙劣的孩子。他说服了自己,坚定地引诱了德瑞那夫人,却在责任来临之际需要那位女子的保护。他忘记了自己在引诱他之前的自言自语,忘记了他故意在天大亮时大模大样地回去,只是为了感受他的尊严。那个可怜的虔诚的女人,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还要在年轻情人胆怯的时候赌上自己的一切将想办法向丈夫撒谎将他挡在身后——而在这一切过后,那情人抛下她走了,理由是让她无法抗拒的——为了他的前途。于连是男人,所以他在做完一切后为了他的前途离开,让留下的女子承担相思和心灵道德上的谴责。

巴黎是令人迷醉的,于连俊秀的面庞也让巴黎为他迷醉。聪明美丽的女孩子爱上了他,自以为得到了他并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却不知道,她的爱人心中曾有过别人,一直都有着别人——而那个人,他永远都不能说。他抓紧了侯爵小姐这根强韧的稻草竭力向上爬着,憧憬自己美好的未来——这时的他,全然把那个幽怨地望着他离开背影的女人抛却在脑后。

于连在狱中才明白他对两个女子的感情是不同的。他早该明白。德瑞那夫人温柔顺从,有着传统妇女的美德,对她来说爱人是一切的一切,爱人是值得崇拜的对象——这一点能够让于连感到无比满足,于连需要一个低于他能够陪衬他的女人,而不需要一个比他更聪明更有智慧能让他伤脑筋的女人——玛蒂尔德恰恰属于这一类型。书中这样描述于连刚看见玛蒂尔德的时候的想法:“她一点也不讨他喜欢;不过细细端详之后,他想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但是它们显露出一个极端冷酷的灵魂。接着,于连发现它们表现出一种既在观察人又不忘必须保持威严的厌倦无聊。‘德瑞那夫人也有一双很美的眼睛,人人都称赞,’他心想,‘但它们和这一双毫无共同之处。’于连见得还少,分辨不出那是智慧的光芒,不时地在玛蒂尔德小姐(他听见这样称呼她)的眼睛中闪现。而德瑞那夫人的眼睛亮起来,则是热情之火,或者是因为听说一件坏行为而义愤填膺。”像许多男人一样,于连也不能免俗地讨厌他不能掌控的女人,仅仅是因为她慧黠的光芒能让他黯然失色。

他又一次离开了全身心爱他的女人,不顾这个女人腹中已有了他的孩子。他带着对另一个女人的思念和自己的引以为傲的所谓“自尊”离开,却没有想到他丢下了一个男人最应有的品质——负责。可悲,可笑,可叹。

德瑞那夫人——也许只能说那句俗话“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盲目的”。爱上于连不是她的错,但行为上的出轨却不能不说是她的德行有亏。她已经有了家庭、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她即便可以抛却自己名声地位,也该为她的家庭和孩子着想——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平时看上去温良和蔼的母亲,这份责任她怎能弃之不顾?爱情并不足够成为理由。忽然想到了达吉雅娜,想到她对跪在脚边的奥涅金说的:“我还像当初一样爱着您,但我必须忠于我的丈夫。”她真的不够坚强,甚至没能担得起她的爱情她的相思。从当初她接受那份感情的时候她就应该有承受所有惩罚的觉悟,而不是能够轻易地被说服被利用,然后致自己的爱人于死地。对于她来说,更加不应该的是在于连被处死之后的几天,她也抱着孩子离开人世——这是在说明她对于爱情的忠贞么?我以为这只能说明她终了仍是懦弱的,于连不在了,她的世界也就消失了,连她应该最珍爱的孩子都无法留住她。这是怎样的母亲?这是怎样坚强的母亲?

玛蒂尔德,可怜可爱的玛蒂尔德。她聪明、美丽、纯洁,更有勇气。有人说她的爱情不是其爱情,而是征服欲,或者说,是为了完成她夙愿的桥梁(这一点电影上倒是没有说)。玛蒂尔德与德瑞那夫人是不同的,这个姑娘想向自己证明于连是个勇敢的男人,值得她去爱;她有一切恋爱中小女子的情态,这恰恰可以说明她的情感是纯真的。她爱上于连,于道德上并没有任何不妥,她又何必躲躲藏藏遮遮掩掩地享受她的幸福?从一开始,她就敢对世界宣布“我爱这个外省来的穷青年,那又怎么样?”于连在大月亮下爬梯子进入她的房间,对她来说只是对于连进行一次情感和勇气的考验,而于连却在身上藏了把枪;于连爬梯子被人看见固然会大难临头,而玛蒂尔德绝不会让于连独自承担这事的后果——莫要忘记,她爱他,大难临头时,她是有担当的女子。爱情的甜蜜让她有了孩子,她并不惊慌也不害怕,直视着父亲的眼睛向家族挑明了一切——她永远在积极地争取幸福,直到最后她将爱人的头颅埋葬,然后独自坚强地活了下来。聪明的玛蒂尔德,她爱错了人。

可耻的于连,可悲的德瑞那夫人,可叹的玛蒂尔德。三个人纠缠了一世,终究没能逃出世俗的宿命——男人永远爱那个能够给他满足感的女人,懦弱的女人通常更能打动男人,聪明坚强的女人隐藏下伤悲却反而被伤害得最深同情得最少。

4月27日

梦呓

梦呓

 

有段日子没写了。

 

我很容易对一件事物失去兴趣,记得很小的时候玩电脑游戏就是这样。大概是9394年的样子,我和我妈都在人的指点下学会了玩一个叫《决战中南海》的游戏,可以两个人一起玩,打飞机什么的。一开始自然是两人合作玩得不亦乐乎,我妈还谆谆教导我:“可不要玩上瘾了,听说好多小孩就是玩游戏机(那时候还是游戏机风靡的时代)然后堕落了。”过了几天,真的是只有几天,我忽然觉得很厌倦,一点意思也没有,甚至自问过“赢了又如何”这样的问题。于是,从此罢手,在一边看着我妈继续废寝忘食。

 

长大了,不管性格怎么变化,这种习惯依然没有改。因此我电脑里的游戏总是装了卸卸了装,不知什么时候心血来潮会猛地有兴趣几天,然后就成了鸡肋,玩的时候索然无味,想卸的时候又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再想起来玩——最后它当然还是逃不掉被卸载的命运。

 

刚上大一的时候看一个从小的玩伴迷上了《仙境传说》,很不理解,问她有什么好玩的。她兴致勃勃地回答:“衣服好看……还有,在里面可以很有钱很厉害,砍人特轻松。”于是我就呆滞了。就算她最厉害了又如何?她和所有玩家一样,以为自己是主角却永远都不会是主角,把自己所有的梦想和青春都倾注在显示器里的那人小人儿身上,以为那里才是真实,以为自己在不断行走和升级中能得到满足。在那个世界,每人都有华丽的衣裙但是面貌都一样;每人都可以通过金钱交易或是在线时间得到相应的等级提升但是终究会到达尽头;每人都可以在任意时间进行屠戮但是只能看见数字的变化;他们可能很聪明但是还是被那简单的游戏程序愚弄了——其实事实不过如此——在现实中达到无敌的独孤求败最后封剑退隐,更何况在另一个我们无法企及的世界呢?你只能看,看着屏幕上那个你以为是你自己的人舞蹈却看不见她转过脸去冷笑;你在屏幕前逐渐衰老而她依然青春;你一无所有但她丰衣足食……你以为你在控制她,事实却是她控制了你。那的确是真实的世界,只不过是她的而不是你的。

 

我分不清真实和虚假,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是虚。星期二早上正眉飞色舞地梦见自己降魔除妖威风凛凛,手机闹铃就一下子响得很欠扁,所以只好一边叠被子一边抱怨自己的好梦被打断马上得去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奋斗,随后又发起了呆。为什么梦里的就是假的呢?梦里也能感受到一切为什么梦就是假的?是因为梦不会每夜延续而白天的生活都在前因后果地过么?是因为白天生活的时间长夜晚做梦的时间短么?那么如果每天花大半的时间在做梦上,而这个梦又能够每天延续,梦是不是就变成了真的?那么白天其实就是一个可以延续的梦咯?那么如果每天花12个小时做梦12个小时白天生活……那岂不是可以过两种不同的日子?邻床大宝的闹钟响了,我发现自己在很没新意的庄子话题中傻笑。

 

只是,我究竟是睡着了还是醒着?我在城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着,给我带来喜怒哀乐的人们究竟是睡着了还是在眯着眼睛偷看?上帝呢?

 

我在哪里?我是真是假?

12月19日

旧事

旧事

 

    这天是大少爷出殡的日子,送葬的队伍浩浩荡荡地穿过了整个曲阜城来到了郊外的树林里。这片树林据说是这户曲阜最有钱人家的祖坟,里面树木参天,多是名贵树种;林子外有家丁把守,就算是家里人一般也轻易进不去,更别提外人想一探究竟了。

     大少爷丰丰富富地完了事,家里的人只剩下老爷、姨太太、大少奶奶带着孙小姐、二少爷、三少爷、五少爷和六少爷。老爷的身子骨一天弱似一天,原先还守着家业不肯放给大少爷管理,怕大少爷不老成;好不容易发现大少爷是个人才,不仅把家事处理得井井有条、乡下的地产越来越多,城里铺子的生意也越做越大,这才放手。可没过两年,大少爷一次亲自下乡收租,不知怎么着就赶巧染上了肺痨,党参、黄芪、麦冬、生地等药,吃了有几十斤下去也不见个动静,一来二去,也没拖多长时间,就舍下老父幼女去了。大少爷没的那天,老爷一次次地差点死过去,姨太太大少奶奶急得一面差人去找棺材铺老板一面又忙着请药铺掌柜,手指粗的人参熬成汤,不知喝了多少,这才把气吊上来。眼下看来,老爷随时都有可能归西,太太在生下五少爷不久后便没了,姨太太大少奶奶是女人,孙小姐还小着,三少爷是正在上中学的洋学生,四少爷得了白喉,小时候没的,五少爷六少爷更是比孙小姐还小点,两位姑奶奶都嫁进了济南城的官宦人家,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二少爷了。

     老爷把二少爷叫到跟前的时候,喘得不成样,好容易哆哆嗦嗦把所有事都交待了还不够,又是叮咛又是嘱咐,把个二少爷听得好不气闷。

     “老二,听见了没有?想什么呢?”老爷看见二少爷眼神游离,有些无奈。

     二少爷吓得赶紧一躬身:“儿子在想,还得上新开的那家咀宝斋看看去。”

    老爷挥挥手,又是一阵咳嗽,几乎咳断了肠:“去……去吧。”

     姨太太赶紧端来盅茶,自己上来拍着,又叠声叫着已被遣出屋的丫鬟进来伺候着。“老爷也省点心吧,身子要紧。”她说。

     看着儿子如释重负的背影,老爷叹了口气:“老二是不能指望的。咀宝斋……哼,我虽快死了,倒不糊涂。哪有什么咀宝斋,恐怕宝局才是正经!”

     姨太太吓得一哆嗦:“那老爷还……”

     老爷眼看又要咳,喝了口茶平平气,接道:“先混着吧,等老三长大毕了业……我看他倒好。”末了,又补了一句:“只盼我活得到那一天……”

     姨太太连忙截住话头:“好好的,怎么又死啊活的。虽说生死由天命,老爷到底也口头上提防着点。”

     老爷闭上眼,似是没听见。

     外院,三少爷的自行车响了,姨太太扬声叫道:“老三,这节骨眼上别去打篮球了吧!”

     “您别多心,我去学校找一下洒老师。”三少爷温和老实,从不说谎。

     时年1937年年底,冬天。

 

     冬去春来,这一家子的日子倒也算太平。大少爷死去的伤痛渐渐淡去,老爷和姨太太没甚操心家里和生意上的事,三少爷学习认真成绩优异,孙小姐和五少爷六少爷在小学堂里也颇得先生喜爱,大少奶奶恪守妇道孝敬公婆;只是二少爷人越来越瘦,在家的日子也越来越少。过了不多时候,背孙小姐上学的长工长安被辞了,理由是孙小姐也大了,再背着不像样,而且再没有女学生要人背着上学的道理;又过了些日子,孙小姐每日一只烧鸡腿这一项也被蠲了,理由是都这么着五六年来了,孙小姐早就该吃腻了。老爷心下不满,却碍着大少奶奶和孙小姐都没说什么,自也不便多话。

     一天,大姑奶奶的陪嫁丫鬟忽然回了家,没先去见老爷姨太太却先满宅子地找起大少爷来:“银兰、桑妈,大少爷呢?”银兰是姨太太的丫头,桑妈是孙小姐的奶妈。

     “大少爷去年冬天就没了。你怎么回来了?大小姐呢?”银兰和桑妈都是老家人,仍然按未嫁之前的叫法称呼大姑奶奶。

     那一位却没接茬,反惊道:“大少爷没了?那家里怎么办?老爷身子好?”

     “老爷还是那样,虽未见大弱,却也没怎么见好。家里现在是二少爷管着。”银兰说着话,手里捧着姨太太的冰糖银耳燕窝羹不觉已进了后院。

     “那可上哪找二少爷去,这么大的事……”这一位说着,忽然脸色煞白地住了脚:“老爷、姨太太。”

    “是慧珠?什么大事?”老爷扶着姨太太的手,正倚在铺了苏绣软垫的红木榻上晒太阳。

     后院自老爷不再管事后就是老爷和姨太太的住所,慧珠随大姑奶奶出嫁时这里还是两位小姐的闺房,因而就着急随着银兰进来,不曾想遇见了最不该见的人。

     慧珠嚅嗫着不知该说什么,此时方后悔也晚了,只能四下里溜着目光,想看见个能帮忙解围的人。

     “慧珠!”老爷的声音虽不大,话里透着那股子威严却把慧珠吓到腿软。

     慧珠跪下了:“老爷,大小姐四天前生孩子的时候出大红,没了!”

     老爷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像是想说什么,可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姨太太急了,忙打发银兰去请大少奶奶,又叫过长贵去药铺请大夫,还吩咐着赶紧熬上参汤——大少爷那时候老爷就差点挺不过去。

     药铺的廖掌柜即刻便来了,刚把手指搭上老爷的手腕,外面就走进两个人来——进来得虽冒昧,脸色倒也和气。

     大少奶奶颇为不愉:“两位有事请找我家二爷,后院是老爷太太休养的地方,且老爷现在身上正不好,请二位莫要打扰。”

     一个开了口,软中带硬:“若不是二爷的事,我们也不会来找老太爷。府上二爷在我家馆里吃烟,欠下四千二百六十块大洋;那位是郝掌柜,二爷在他宝局里也欠了快两千大洋。我们小本生意,不如府上财大气粗,这点钱府上不看在眼里,我们可再赊不起了,还请老爷太太打发齐了赏了小的。”

     姨太太脸色一变,刚要发话,只听得廖掌柜一声惊呼。

     大小姐过世八天之后,老爷的棺材埋进了祖坟那片树林里。

 

     本来六千多块大洋对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不拘哪里省一抿子也就是了。没想到三少爷帮着查账的时候发现,曲阜城里两家铺子里的钱和货物都差不多被二少爷拿去赌的赌抽的抽了,那六千多块是他实在挪不出手来才欠下的。好在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句老话,家里在银行里还有为数不小的一笔存款,老爷个人也攒下了一些私房,这账总算是没太丢面子地还上了。二少爷下决心戒去了烟瘾,日子似乎又过上了正常的轨道。铺子是没有了,家里在城外却有不少地,全凭收租已能使一大家子人继续过下去,只不过远没有以往那样奢华风光了。

     二少爷找来了三少爷:“三弟,我找你有点事。”

     “我也正有事想找二哥。”三少爷的脸上闪耀着异样的光彩,似乎很兴奋。

     “三弟,二哥对不住全家对不住你……你也看到了,如今家道艰难……”三少爷面有愧色,说话吞吞吐吐。

     三少爷像是并不在乎,一把握住了二少爷的手:“二哥,这正好。你听我说,这书我是再不念的了。我要去参加八路军,打日本人。”

     “三弟?”二少爷惊讶于这个平时一向沉默温和的弟弟现在竟露出了如此斗志昂扬的表情。

     “二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现在国难当头,咱们就快要亡族灭种了,我如何还能再安心地坐在洋学堂里念那几本书?日本人在咱们的土地上无恶不作,虽然还没怎么波及到曲阜,但照这样下去也没多久了。现在日本人已经到了山东,南京沦陷也就是不到半年的工夫了。南京沦陷,咱们就算是亡国了!我今年17岁,正当青春,无论如何应该把这样美好的年华在这样惨烈的年代献给国家和民族。二哥,我想劝你和我一起去参军!”三少爷越说越激动。

     二少爷按住他,有些忧虑:“你说的这些我明白,但是,咱们为什么要去参加共产党的军队?为什么不参加国军呢?”

     “国民党的军队抗日是假,剿共才是真。敌人来了,他们不和同胞同仇敌忾反而想要兄弟阋墙,说什么‘攘外必先安内’。如果加入国民党的队伍,说不定还没看见日本子就先和自己人厮杀了,这样相煎同根生的事,我做不来。”三少爷今天不知哪来的口才:“二哥,和我一起去吧,家里现在也没有生意上的往来只要定时收租,姨和大嫂应该都还做得来。况少了我们两个,家里吃饭的人也少了,兴许还能过宽裕些。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国家有难,我宁愿做个不孝子!”

     二少爷沉吟半晌,一咬牙,应了下来:“我跟你去。咱们什么时候动身?”

     三少爷喜上眉梢,悄悄道:“咱们只给家里留个条,今天晚上就走。学校的洒老师是地下党,咱们去学校找他就行。”

     “洒老师?”二少爷猛然想起来:“就是一直和你关系很好的那个老师?”

     三少爷笑了。

     当天晚上,孙小姐成为唯一一个有幸接受道别的人,在看见三叔那辆常载着她去一起玩的自行车载着二叔消失在夜幕中时,她忽然想到了不再年轻的姨奶奶和妈妈,以及尚年幼的五叔和小六叔,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不同了。

     时年1938年秋天,距离南京沦陷不到两个月。

 

     恰恰在那场惨绝人寰的屠杀结束后不久,孙小姐在已经不再光鲜的宅院门口看见了自己的二叔。“二叔?”她跑过去,拉住二少爷的手。

     二少爷究竟是少爷,受不了八路军行军的艰苦条件,强忍了三个多月之后,他思量再三,没有与三弟商量便偷偷脱离了队伍,回到了老家。

     “那,三叔呢?”孙小姐很关心这个只比自己大5岁的叔叔。

     三少爷是个异数,他铁了心地认为“死也应该死在战场上”,仍留在部队里,积极主动屡建战功。

     二少爷的平静生活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在孙小姐刚满14岁的时候,他被人发现死在村头的破庙里,死因不明,是五少爷去收的尸。后人们猜想,也许是因为八路军前来清剿逃兵;也许是因为日伪发现了他曾经的身份;也许是因为他以前得罪了当地的土匪。

     时年1940年年初,参加了八路军一年半的三少爷已经被提升为副指导员。

 

     二少爷死后,五少爷被日本人抓去了辽东当劳工,杳无音信。乡下的地产已被变卖殆尽,待散去仅剩的几个佣人后,孙小姐被大少奶奶带回娘家抚养,六少爷也跟着姨太太回到了孔门——姨太太出身显赫,是正传的十六孔之一。那座大宅院,彻底空了。

     在这期间,三少爷因为文化程度高而被选送进了抗大学习,当他在毕业之际得知自己将要留校任教时大感沮丧,于是像他过世的二哥一般,偷偷离开了学校——却不是回家,而是来到了前线的部队——他,不是为了读书教课而参军,他要亲手雪洗国耻。他的这一行为被鉴定为自动脱党,后来几经周折才又重新入党。

     辽东的五少爷,在一次共产党领导的劳工暴动中成功地逃出了日本人的视线,历经磨难地回到了空空的家里。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该如何生活成为了首要问题。城里的商铺早就不存在了,田产也在几年前就变成了孤儿寡母的生活费,他守着空荡荡的院落,不知该怎么办。这时忽然有一样事物进入了他的大脑——树林。他想到的只是“树林”二字,而不是“祖坟”。

     五少爷做主,将树林里的树全部砍掉,木材连同土地,一起卖给了当年还是他们家脚下小商人的大买主。祖坟,就这样没了。

     当孙小姐哭着质问他的时候,他的解释以及他有没有解释现今谁也不知道了,只知道为了这件事,孙小姐直到去世也没能原谅这个五叔。“我的父亲就埋在里面,他的父亲也埋在里面,五叔他怎么狠下的心!”孙小姐这样说,过了将近一个甲子之后仍是泫然欲泣。

     而三少爷在此时想起了自己的小侄女,又因一时无法脱身,于是请一位部队位置正好在曲阜的战友代他回家探视,回报是除了二少爷亡故、家境贫寒之外一切都好。这位战友后来成了三少爷的侄女婿,跟着孙小姐叫他三叔,平白低了一辈。

     时年1944年底,抗日战争已经露出了胜利的曙光。

 

     三少爷的确是个人才。抗日战争胜利之后194511月底,经东北局批准,中国共产党航空队从抗大山东分校学员中挑选105人,作为第一批学员。194631,正式成立了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三少爷有幸成为其中一员入选,在即将开赴东北之前,他还是放心不下家中的侄女,终于回到了他阔别多年的家乡。孙小姐由此也被带去了三少爷那位要好战友的部队,投身革命事业,这对于新丧母的孙小姐也算是另一种安慰。

    1947513,由陈毅、粟裕指挥华东野战军在沂蒙山区进行的孟良崮战役打响了。四天中,由于粟裕先后制订了5次调动敌人、消灭敌人的计划,孙小姐跟着队伍在山里马不停蹄地跑着。“跑得我鞋都被踩掉了,系也没法子系,只能趿拉着继续跟着跑。”孙小姐后来说起来,一脸笑意,像是在说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解放后,孙小姐与三少爷的战友成婚,响应国家号召,带着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搬去了东北,直到2001年去世。 

    解放后,五少爷带着六少爷来到河北邯郸。六少爷在邯郸外事部门当了个普通的水电工,老实本分,因为思念家乡又调回山东,在济宁安家,娶了一位姓孔的女子,育有一子。“小六婶家也是十六孔的。”孙小姐说。孙小姐一直按老规矩,称呼庶出的六少爷为“小六叔”;五少爷也一直当六少爷是外家人,不若同母兄弟亲近。六少爷却视同父异母兄弟的孩子如同已出,慈爱有加,第四代的孩子即使是在他床上蹦跳玩耍也无妨;他家里仍有着当年的规矩,六少奶奶吃饭不上桌,就寝睡厨房,三从四德令人喟叹。六少爷于2002年终老济宁。 

    五少爷一直留在邯郸,由于遗传了父亲善于经商的精明头脑,在改革开放经济双轨制的时候通过倒卖铝材发家成为富商,先后娶过两位少奶奶,领养了两个孩子。 

    解放后,三少爷身为新中国第一代飞行员,1951年时开拨朝鲜,参加中美援朝战争。三少爷在航校学的是空中领航,曾作为中朝联合空军的领航员在异国朝鲜的空中为中国和朝鲜空军领航。在朝鲜战场上,他迎娶了一名做谍报工作的女子,那个女子有一双明亮美丽的眼睛,“三婶很像三叔在曲阜上学时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眼睛很漂亮的。”孙小姐说着,调皮的笑容里有些感伤。三少爷和三少奶奶战争结束后在南京定居,育有三子。三少爷直到1990年去世时对所有孩子都疼爱不已,从没对三个儿子说过一句重话动过一根手指头;对两个孙女更是无比溺爱,莫说是打不得,连语气重了都不允许——哪怕是当时他已因为脑溢血偏瘫而无法说话,仍会用流泪表示对凶恶儿子的不满和自己的心疼。三少爷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抱上他去世一个月后出生的孙子。三少奶奶于2000年去世,也在8月份,当真是“十年生死两茫茫”。

  

    老爷是我的曾祖父,三少爷是我的祖父,凶恶的儿子是我的父亲,我称呼孙小姐为大姑——文中的大部分家史由她提供。 

    爷爷曾经对妈妈说:“我们家成份不好,不是地主就是资本家,解放后都不太来往了。”爷爷很不爱说当年的事,所以有一些情况是连我父亲都无法了解到的,就永远被爷爷带进了坟墓。我出生后爷爷就失语了,我没能有机会和爷爷说话——据说爷爷的山东话很和气,甚憾。爷爷去世的时候我只有4岁,因为不懂事而和同岁的堂姐在追悼会上嬉笑打闹,虽然知道爷爷定不会恼我们,心中却一直觉得万分后悔。奶奶去世的时候曾有一大哭,总算是没有再做对不起奶奶的事。 

    小时候和妈妈、奶奶、堂姐一起去过山东看望六爷爷,并与他一起回曲阜老家探访,那里早已人非物亦非,只留下些微痕迹表明那里曾有显赫人家居住。虽只见过六爷爷一面,至今却仍想念。 

    五爷爷据说见过,是在婴儿时期,早已没有印象。

     所幸去过两次齐齐哈尔,一次是两岁(那时居然已有了记忆)一次是11岁,见过大姑两面,很喜欢她 

    一些旧事,因恐忘却而记下,虽不成文,却可表怀念之意。无论旧事怎样,无论他们现在身在何方,我依然能感受到血脉的温暖。 

    仅以此文感怀已经逝去的亲人,尚飨。

11月20日

背影

背影

 

    从很久以前就开始盼望1118日。有个同学很欣慰地说:“你也喜欢这个日子?我也喜欢,我家贝贝那天过生日。”贝贝是她的男朋友,在英国。我说:“那天我妈妈会来,看我。”妈妈是我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在南京。

 

    18日匆匆来了又去了。我看见她时,她正背对着我,那时我忽然发现那个背影和我记忆中的有些偏差——记忆中的背影还是小时候看到的那样,象征着最温暖的依靠。

 

    记得那时候奶奶家的二楼是几间很久没人住的黑黑的屋子,一到晚上就给小孩子带来无限的恐惧,于是我们每次想上楼玩耍时都会让妈妈走在前面,我跟着她,紧紧地揪着她的衣服,把脸贴在她背上,随她一步一步走上楼,等她把灯打开——一片光明,恐怖一下子全部消失了,一群小小傻傻的孩子在灯光中欢呼。妈妈的背影,很温暖。我小时候不是个胆大的孩子,我害怕各种飞虫爬虫,也害怕猫。所以春天的夜里,我总是会赖在妈妈身边,一直央着要和她一起睡——因为我怕猫,尤其是春天夜晚如婴儿啼哭的猫叫,凄厉可怖,而我每夜必会被猫叫声惊醒——然后我就本能地挤过去,紧紧挨在妈妈背后,靠着她,闻着她身上特有的味道,渐渐安心,最后终于重新入睡。妈妈的背影,很安全。我从小就有丢三落四的习惯,每天上学必然会忘记带上几件东西,如果妈妈在家,就一定会给我送来。然后我就在半是无奈半是嗔怪的叹息中高高兴兴地回到教室,在窗户后悄悄地带着满足看她离开。妈妈背影,很可靠。

 

    如今,我成年以后,忽然发现她的背影竟然与外婆的越来越相像。在那一瞬间,我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飞快地跑向她,竭力想让她尽早听到我——这样她就会在第一时间转过身来。

 

    她说,在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她总是很不习惯,和她朝夕相处了18年的女儿有一天拎着装满自己各种东西的箱子离开家走了。从此,她回到家再也不会叫一声就有人急匆匆地跑下楼给她开门,晚上睡觉再也没有人挤着她撒娇,周末更没有人整天粘着她形影不离。女儿长大了,终究有一天要飞走。可是我,不想走。每次假期回家躺在沙发上,把脚搁在茶几上的时候都感觉很熟悉很理直气壮,仿佛我不曾离开,仿佛我一直都在这样生活,仿佛我永远都会这样生活。

 

    你们别催我离开,虽然我已经不是小姑娘——当我还是的时候,妈妈装成圣诞老人给我送礼物哄过我,为我不写数学作业打过我,每天早上高一声低一声地叫我起床掀过我的被子——我宁愿我仍是小姑娘,宁愿就这样下去,留在他们身边。北地总有朋友关心怜爱,到底是外人;只有南地的他们,从小爱我just for no reason and whatever how am I 的爸爸妈妈,才是故巢中的燕子,日日守着,盼我回家。

 

    我的妈妈从来都不是个慈爱的妇人,却是最好的妈妈。

 

    早上,看着妈妈的背影渐渐远去,意识到自己又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了。即使你们看多了背影和离别,我还是会时时想着归期,念着你们。

11月1日

你不是约伯(与上帝无关)

你不是约伯

                                                                       —— Does Job fear God for nothing?

 

    约伯就是那个最出名的约伯,《约伯记》中的约伯。约伯在家破人亡万劫不复之时痛苦过矛盾过怀疑过,却从未动摇过他的信仰——即使那位万能的神夺取了他的一切,只是为了自己与坠入地狱的天使之间的一个赌——一个赌,筹码竟是一位无过善人的全部幸福和希望。好人最终在又一次坚定的虔诚中得到了救赎,双倍偿还让人们以为他的一切损失都有了弥补——可那样深重伤害岂是成群的牛羊和成堆的财宝就能够抚平的?约伯,只是一个玩物。

 

    而你,你甚至不是约伯。你心中的那个神,曾给过你什么?你现在的一切幸福与他无关,你的痛苦才是他的过错。他所有的许诺不过是一个个动听的谎言,一只只有着温良嘴脸的面具,一张张美丽的画皮。你并不愚蠢,愚弄你的不是他,是你自己蒙住了自己的双眼,以为不去看不去听不去想,以为每天对自己重复一遍“我相信”就可以避免背叛,就可以永远陶醉在他的甜言蜜语中。他过去立下过许多令人尊敬的功勋,曾是救世主伟大的savior,可他如今早已背弃了他自己当初的信仰和承诺,他早已不是那个站在荒芜中说“要有光”的圣主,你为什么还那样不渝地爱他相信他?难道你当初爱他不是因为爱着他的理想么?你毕竟不是约伯。你的神放弃了他的信徒,自顾自地开始了享乐。你的悲苦他不会在意,当你站在屠刀下时他只会优雅地把装满葡萄酒的水晶杯放到唇边,偶尔从云中投下漠然的一瞥,他听不见你的呼唤和祈祷——你不在他眼中,你,约伯不如。

 

    你的神死了,死于多年前那场不是灾厄的灾厄。当另一个他在黑暗的火焰中重生时,来自地狱的烈火已烧毁了你的整个世界,而你,假装不知。你还在坚守什么。你还在信任谁。你还在向往哪里。苦难和悲哀不是他为检验你的试炼,他不能给你无忧的天堂。你坐在那里,天真地望向虚无的天空,祈望着它能降下神光——即使,你早已清楚这绝不可能。长安远于日,因为太阳看得见,而长安尚不知在何方。他说:“我的孩子,我会给你坚强和智慧,你会用这些美德超脱一切软弱与愚昧。”他教给你无知、无畏和无礼,它夺去你的善良、文明和爱,他让你泯灭了比财富宝贵得多的东西,你比约伯更穷,你一无所有。可悲的是,你仍以为自己很富有,你仍相信他是正确的,你仍为你们感到骄傲。约伯能感觉到卑微,你不能,所以你不是约伯。

 

    为了他,你拒绝一切救赎期待神迹的出现——只可惜,他手中没有劈开混沌的那柄巨斧;只可惜,他怀中没有净化心灵的那张玉琴;只可惜,他心中没有兼爱的那丝仁智。他不会为你坚持的纯洁动容,因为你不是约伯。

 

    当你把手放在那本书上宣誓效忠时,没有人会去阻拦你——但,请无论如何记住,你,不是约伯。

 

 

 

注:第二人称所代指的是特定的人,但是我觉得此人不一定能发现……

10月16日

感谢

感谢

 

    最近玩了《青空之想》,初始时兴味盎然,如今却有些悲哀——我究竟能有几次机会存档,几次机会读档,几次机会放弃,几次机会重新开始?

 

    是的,我问的是我,而不是那个同样叫做粒子的游戏女主角。游戏中的粒子,可以一次次存档读档以求更完美的剧情,也可以一次次放弃以得更理想的伙伴。可是现实中的粒子不可以。现实中的粒子是已经上大三的在大学里熟门熟路横行无忌的学姐,不是S.F.学园方上大一的任何事都得必恭必敬学长前学长后的小师妹;现实中的粒子每天教室-食堂-宿舍地三点一线,无暇去考虑其他选择,更不会做到每走一条路都细心选择以免错过应该遇见的人;现实中的粒子对刚认识的人总是划清底线,而不会反复打电话一约再约……游戏中的女孩子,可以按照早已写好的攻略,第一次游戏时爱上Camus,第二次游戏时爱上Deathmask,第三次游戏时爱上Saga,第四次游戏时爱上Kanon……她被允许有无数种可能,她被允许在每一次游戏开始时都带着完全干净的记忆重新开始,她被允许当着上一轮游戏里在兹念兹心之所系的人的面约会别的爱人,她不记得,他也不记得,败下阵来的,竟然是我。

 

    游戏毕竟是游戏。有人说“人生是游戏,而人不可游戏人生”,我并不敢苟同。游戏人生固然不是,却因为人生本来便不是游戏,如果一定要说它是什么,我反而觉得它更像是一出浓墨重彩的戏剧,而且是悲剧,一出已经写好了剧本我们却猜不出经过猜不出结尾的悲剧。我们在上演Truman show并且互为观众,娱己娱人。Achilles的面前有两条路:作个英雄,立下无数功勋然后以盛年战死沙场;或是锦衣玉食,平安终老。若是我,自当选择后者;若是游戏,则该存盘;但Achilles,定选前者。前者自然是悲剧,命运的悲剧;后者亦是悲剧,英雄的悲剧。Achilles注定是个英雄,所以他得到英雄的荣誉,如英雄般战死;我不是英雄,我只需要最平静的生活;游戏只是游戏,可以反悔,可以重来。

 

    那么,究竟是因为什么,让我在那样一个时候恰好遇见那样一个人?难道真是我前世曾在佛前叩首千遍拥抱尘埃?是命运的恩惠还是我自己的因果业报?你不会是天空里的那一片云,你不会在转瞬间消灭踪影;你,是作为我生命不可缺少的那一部分,带着光亮姗姗而来,我又怎会忘记?我感谢命运,也感谢你。

 

    在那一刻,我做了那样的选择,走上了那一条路,看见了你微笑的容颜。在那一刻,我幸福地知道,自己不会后悔。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朋友和我的爱人。

9月28日

想念

想念

 

忽然发现,很多事情真的过去了。过去的事,永远不会再回来,无论它有多牢固的粘在记忆中,都不会重现——即使有,那也是一件新的事情、一段新的回忆。

 

暑假里的时候总是觉得很恐慌,认为日子过得太快,快得让人来不及喘息,刚企图回想前一件事,新的事情又接踵而至,似乎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偷偷留下一点时间。可是这时候的思考通常是让人不愉快的。暑假的夜里,我几乎都会被一个念头折腾得睡不着觉——总觉得自己为父母尽孝心的日子越来越少,一天短似一天。只怕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就会留下我怅然地呆滞在悔恨中。

 

昨天夜里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总想起两个人,一个叫孟元慧,一个叫余吉元,高中时候感情很好的朋友。暑假里和前者见了两面,和后者只见了一次,都没有太多的话,一直在玩拱猪,以致于回家后妈妈问起她们在法国的情况时总是讷讷地说不出一句话。于是很后悔。她们现在已经和我隔了7个小时了。我没有主动问她们什么时候离开,因为不想面对每年匆匆一聚又即分开。上学的时候曾经无数次相互发过“我想你了”只类的短信,MSN的聊天也极尽肉麻之辞,却在聚会时硬作出硬朗的样子,不说想念,只大笑,没心没肺。我不知道我们会分开多久,虽然她们答应过我将来一定会回来——那也将是七年以后的事了吧?七年之后,会改变什么?七年之后,会留下什么?七年之后,我们又会在哪里?当七年之后,几个已经不再是女孩的女人坐在一起,还会如高中时一般带着清澈的欢笑闹成一团么?

 

上大学已经第三年了。我们都有了各自在大学的朋友,她们各不相同,也无形中把我们改变成了不同的样子。上海人和北京人不一样,外国人和中国人更不一样。朋友的朋友,即使再好,终究与自己隔了一层。面对朋友和她的朋友亲密说笑,我又该作出怎样的表情?一次和大学室友说笑,不知怎的说到了她结婚的时候我去给她当伴娘,她乐了:“已经有好多人这样说了,你排队去。”我哑然,给她出主意:“这样,你从小学同学中请一个,从初中同学中请一个,再从高中同学中请一个,我就给你当大学同学里的那个。”她又笑,说好,我却莫名感到悲哀——我究竟算她、她们生命中的什么?是归人,还是过客。

 

无论是什么,我都想念她们。狗、番茄、猪、兔子、南瓜……我想你们了。

 

6月28日

王子走了

                                         王子走了

    我没有看夜里的比赛,因为怯懦。即使我一直醒着。

    早上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这本身就是一个坏消息。毫无疑问,西班牙,出局了;我的王子,走了。

    始终不敢去查询比赛结果,却终于看到了一张他搂着哭泣的法布雷加斯的照片,一目了然。他身上穿着替补的背心。很容易地想起了四年前,耶罗搂着哭泣的华金,那时候更心痛的人是耶罗;而今天,更心痛的人是他。四年前他的背影里就承担了太多的悲伤和责任,今年无疑会背负更多的骂名。

    命运,我可笑地想起了当代文学史老师的话。世界杯、欧洲杯,他都在自己生日的时候离开,一个鲜红的、血色的生日。西班牙国王曾经对他说:“你就像我的儿子一样。”他成了没有王冠的王子;可是王子未必是快乐的,或者说,王尔德的快乐王子才是真正的王子。“让我帮助其他人吧,”他说,于是他一无所有,只剩一颗孤独的铅心和燕子一起躺在垃圾桶里,直到天使的圣光把他救赎。而你,西班牙的王子,谁才是救赎你的天使?

    世界杯终究不是属于他的舞会,即使他的舞步比任何人都轻巧华丽。西班牙也许会在下一届盛开,但是他一定再也找不回自己的梦想——苍龙已经出茧,却没有再供他飞翔的天空。天高任鸟飞,没错,天空可以供雄鹰翱翔;可是雄鹰终究还是凡鸟,而他是龙。初九,潜龙,勿用。

    真的很纳闷,为什么倒下的总是他,为什么离开的总是西班牙。本以为看到他正装的瘦削背影时眼泪已经流得够了,没想到前年的欧洲杯、今年的世界杯,眼泪再次倾泄而下。

    够了,真的够了。世界杯是铺满玫瑰的舞台,华美暗藏着残忍,轻灵干净的王子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用鲜血洗刷着自己的悲伤。

    回家吧,王子,回到你的妻子和孩子们身边,他们才是你永远的慰藉。王子受的伤已经够多的了,我只是不想看他遍体鳞伤地倒在他最爱的赛场上,不想再看他流泪了;甚至我不想再看到他寞落地微笑,不想再看他缓缓地摘下队长袖标。下次接过袖标的大概是卡西,那个如同四年前的他那样,面部轮廓渐渐清晰渐渐成为男人的男孩子。

    托雷斯的确很可爱,带着一脸雀斑,像个小娃娃,但他永远不会是金童——真正的金童是那个12年前只有17岁的,在世界杯赛场上熠熠发光的男孩子,如今色彩渐渐厚重的男人。

    上帝啊,可以稍稍眷顾一下他么?他也是你的孩子,他也需要你的天使。

    有人厌恶他,有人漫骂他,有人侮辱他,有人看轻他——即使天下的人都厌恶他漫骂他侮辱他看轻他,他依然是我的英雄,我的王子,我的英雄般的王子。

    王子,生日快乐。

    Aguanis.
6月1日

遥想栗子当年(和王琳文)

                           遥想栗子当年(和王琳文)

    一天,田拿着一个装满肥皂水的杯子,站在洗手池边飞扬的泡泡中微笑。
    一天,王琳晃着圆珠笔,深夜伏在桌子上奋笔疾书她的《想当初》。
    一天,我坐在电脑前,开始回忆自己的童年。或许是美好的童年。
 
 
                            一、美人儿

    此美人儿非彼美人儿,不是说我什么时候当过美人儿,而是我小时候非常喜欢看美人儿。
    我生在夏天,那时候家里没有什么制冷设备,人们一般选择出门乘凉,于是我妈妈就推着我去市委大院看高高的梧桐树和在其间搭窝的白鹭。在那里能够遇到许多人,有带着孩子出来玩的,也有出来看孩子玩的。据说(仅仅是据说)我婴儿时期属于看上去比较讨人喜欢的那类孩子,不少大人看见我都要求抱着玩玩。据爸爸妈妈等一系列带我出去过的家人回忆,我在有些人抱我的时候会放声大哭,在有些人还没伸手的时候就笑着要人家抱。一开始大人们还纳闷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认生也没有这样认的——后来才发现,我看见漂亮阿姨的时候会笑逐颜开欢欣鼓舞,如果被less-beautiful的阿姨抱在手里则泪如雨下。
    至今我仍然喜欢看美人儿,只不过不再会有美人儿拍拍手对我说“抱抱”了。
    (比起王琳的美人儿,我的失落感小了很多。)
 
 
                              二、教育
 
    不敢写“传统”二字,因为我在两岁的时候就被送进了幼儿园。
    四年幼儿园生活中,午睡是我最恐惧的事情。我小时候很不喜欢睡觉,而幼儿园的午睡时间会从吃完午饭一直延续到下午四点,那简直是要了我的小命。我记得上小班的时候,我们午睡的地方在二楼,有一天中午我实在无法抗拒午睡的恐怖,就悄悄地站在了上楼午睡队伍的最后一个。也不知是因为疏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竟然奇迹般地留在了楼梯上而没有走上二楼面对那可怕的几个小时。但是也许是因为小时候比较傻,我似乎没有想到要选择一个好玩而且隐蔽的地方躲起来,只是在楼梯上跳来跳去,结果自然是被下楼来的老师逮了个正着。后来就再也不曾做过如此忤逆的事情,充其量只有伙同邻床同样睡不着或是醒得早的小朋友比划着做游戏。中班的时候妈妈要去德国半年, 那半年中天天盼望她早点回来,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说句对不住怹老人家的话——妈妈答应回家的那天会在中午接我出来以免除我午睡的痛苦。
    还有一点和教育沾点边的是,似乎从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爸怹老人家就开始教我英语,据说当时的成果辉煌到现在有些不会说的单词居然是我小时候会且只会用英语说的……但是现在英语是我最不待见的一门课……
 
 
                             三、儿歌

    小时候我背诗的水平与王琳相仿,那几首诗还是因为听班上其他小朋友都会背从而产生了强烈的挫败感之后才要求学背的。不过幼儿园似乎布置了回家背儿歌的功课,于是也写下几首:
    小手帕,四方方,天天挂在我身上。擦擦鼻涕擦擦汗,干干净净真可爱。(据说我舅妈将其用地道的南京方言演绎得淋漓尽致)
    唐僧骑马咚里个咚,后面跟着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后面跟着沙和尚;沙和尚,挑着筐,后面跟着老妖婆;老妖婆,真正坏,骗过了唐僧猪八戒;孙悟空,眼睛亮,高高举起金箍棒,妖魔鬼怪消灭光。(谁说咱小时候没文化?)
    我是张老师,点名啦——爸爸?到!妈妈?到!婆婆(也就是此地的姥姥)?到!公公(类推为姥爷)?到!爷爷?到!奶奶?到!二姨?到!姐姐!二姨到姐姐到二姨到姐姐到……(开始胡言乱语)
    好象还有个原创的:
    厨房阿姨忙又忙,会做饭,会做菜,会做包子胖又胖。(压着韵呢~)
 
 
                       四、角色扮演(难道是传说中的cosplay?)
 
      这好象是每个孩子小时候都玩过的,至少是咱们这批人,女孩子。
      我有个比我大50天的堂姐,角色扮演多半是我们俩一起玩。我们玩过《新白娘子传奇》,不过更多的是自己先编好故事再开始玩。一开始我们在楼上玩,用纸折成各种各样的道具,也曾经翻出过我妈妈的护肤霜当冰淇淋,或者把我那一个连的绒毛玩具和娃娃排在床上装模作样给它们看病打针——那时候我家好象确实是有一支针管来着,也有的时候踩着凳子把爸爸妈妈收藏在高处的紫砂茶具偷出来玩喝茶……直到有个冬天,我们充分发挥了想象力,把妈妈夏天的裙子和丝巾披在身上满屋子乱跑,自以为风华绝代,结果是感冒了半个月。病好以后被大人们勒令只能在楼下院子里玩。
      院子里有很多树和一株四季常开的月季花,还有葡萄架。我们春天摘嫩芽装做是在采茶叶,夏天把各种花什么的放在叶子上当饭吃,秋天帮奶奶把落在地上的桂花收集起来洗干净(过一个星期就有糖桂花吃了),冬天就只能揪月季花了。有一年春天,我们在院子里疯跑,忽然发现葡萄架下的土壤似乎很松软,商议:“那里的土看上去好软,踩着一定很舒服。”几分钟后我们在大人的帮助下意识到那里刚施了肥,但是我们已然一人踩了两脚的……
      从此以后再也不去院子里玩了,改跳皮筋。
 
 
                         五、故事会

      我小时候喜欢自己编故事,通常是把已有的故事中自己不满意的情节删去,换成自己满意的情节。遭到毒手的有《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等等。比如我不满意白雪公主的妈妈死了,于是改成她们在森林里迷了路,国王以为她们死了就娶了新皇后,而新皇后是个女巫,知道她们并没有死……如此这般。
      据说我特别喜欢听我妈妈编的一个名叫“大魔鬼”的故事,大概是说有一天一个大魔鬼闯进了我的幼儿园,还吃了我的一个同学(被吃的总是他),后来我作为英雄率领大家打败了大魔鬼,让魔鬼吐出了那个可怜的同学。每个周日的早上,我都会钻进妈妈的被窝,一个劲地央求她:“妈妈,再讲嘛,再讲大魔鬼的故事嘛……”于是英雄的故事再次上演。
 
 
                 六、吃的
    我不是北京人,实在不能写“豆汁儿”。
    刚才发短信问妈妈我小时候吃过什么,妈妈回得很快:“什么好吃的都吃过。”好象的确是的。小时候到处跟着妈妈混饭吃,鱼翅燕窝鲍鱼螃蟹澳龙……凡所应有,无所不有,直到现在仍是一看见海参就想吐。那时候爸爸在国外,经常能给我带当时国内没有的比利时巧克力、果仁酱、巧克力酱、各种奶酪和黄油,还有一种叫HARRIBO(好象是这样拼的)的果汁软糖。正当我吃得心旷神怡宠辱偕忘之时,爸爸又给我带了一些衣服回来,妈妈欲哭无泪地看到没有一件是我能塞得下的。
    于是好吃的东西送人了,漂亮的衣服也送人了。欲哭无泪的人换成了我。
   
 
    差不多就这些零碎了。在此感激王琳,她的标题没能引出更糗的事来——若等大恩,结草衔环无以为报。
 
    然余稚龄之事,多可喜,亦多可笑。
4月15日

论诗人之清高与小说家之庸俗

论诗人之清高与小说家之庸俗

 

    当代文学史课的老师在周四的课上提到了一个观点:“诗人是都清高的,而小说家都是庸俗的。”为了论证这个观点,他举出了种种例子,说明当诗人无法忍受肮脏不如意的生活时他们会宁为玉碎;而小说家却处之泰然苟且偷生。因为诗人不允许自己被污染,所以诗人清高;因为小说家可以忍受任何龌龊的事情,所以他们庸俗。

 

    嗟夫!得师者若此,其谁不以为耻乎?一者,苟无俗,何以有雅?苟无垢,何以有洁?若无小说家之俗,何得诗者之雅?若无小说家之言尽鄙陋之闻,何得诗者清丽纤之绮句?再者,夫小说家者,历世难之人也,岂伤于一二不谷之俗务哉!小说家言,穷世间之善恶颜色悲欢离合,或勇士如相如,或懦夫若张生;或烈女如罗英,或荡妇若潘莲;或深情如十朋,或绝义若文举;或明主如唐宗,或昏君若献帝;或奸佞如贾道或忠良若赵盾;或冤如窦氏,或幸若丽娘;或悲如鸾鸾柳颖,或喜若韦皋玉箫。凡所应有,无所不有。此皆小说家之所历所见,虽身为看官,亦未尝不涕泣沾衣也。夫为诗者,必心有郁郁之情难以言状,遂托于诗,以抒其愤。然则以一己之痛,焉可至万民之痛邪?不至万民之痛,焉可命己为独洁之人邪?洁者,爱也。若无广爱,则不足以称洁;既无洁质,胡不安于淖泥渠沟也?既已辱及其身,自戕之所为其不亦驽乎?叹叹。司马子长有言“死节”,又云:“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封,定计于鲜也。”欲全节者,当为此乎。

 

    诗者,或以“愤世”之名冠之;小说家,当无愧“玩世”之名。则高下自现。

 

 

P.S.:第一段用了白话文,旨在全盘转述教授的言语。既然他授的课是当代文学史,而他本人又是那样的崇洋,为了他苦写文言,未免不值。特此说明。

 

4月11日

How do you know me?

How Do You Know Me
 
    友情测试主页地址 http://particleyi.testren.com
 
    一定要测~
4月5日

玻璃

玻璃

 

    春天的阳光,温暖的,游离过空气中的浮尘,穿透了玻璃照在地上,一片灿烂。窗外的一切都显得很美好,花儿开了,树绿了,草也发芽了,在阳光下显得那么有活力——于是不禁伸手想去触摸,但只碰到透骨的冰凉,缩回手,指尖已有了些许灰尘,面前的玻璃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指印。于是未免有些不悦。

 

    是我忘记了。这原本就是玻璃,带着无辜而完美的微笑却做着最残忍的事情。

 

    我也忘记了,其实我就是玻璃,那样绝情绝仁绝义的人。我是玻璃,却曾自欺欺人地以为自己是玉。殊不知,至贵者为宝,至坚者为玉,而,余有何宝?余有何坚?甚至不是与玉沾亲带故的石头。我只是玻璃,不过被人谬赞了几句,便越发上脸了。真真可笑。

 

    尝见过有人用胶布把碎了的玻璃重新粘好,镶在窗框镜框里继续使用,原本平净的表面张牙舞爪地便横出了几支蟹脚,当时竟笑个不住。而今自省其身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裂痕并不比它们少,只不过粘补工具变成了透明胶带,略好看些罢了。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玻璃总有碎成玻璃渣的一天,到那时候,世事无常,魂归何方?他年葬侬,究竟是又是谁人?零落成泥碾作尘,那是梅花的结局,我的下场远没有这么可惜可叹——最多不过是“弃置迤俪,秦人视之,亦不甚惜”罢了。

 

    罢了。

 

    只能是罢了。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3月29日

Come back, Aurora

Come back, Aurora

 

    Aurora, 于两年前知道它的意思是曙光女神,于一年前知道它可以音译作欧若拉,于一周前知道它还有极光的义项。

 

    极圈内耀眼迷人的光华,绽放的那一刻天地失色,aurora——因为Aurora在微笑。Aurora存在于罗马神话中,每天她都会在太阳神阿波罗出现之前为人间播下曙光,因此也寓意希望和胜利。希腊神话中,潘多拉打开盒子放出了一切苦难,却独独将希望锁住——而这,是不是注定了Aurora的消亡?Aurora已经不在了,魂消魄散在三千多年前的埃及和三年前的中国。弑神者,杀无赦,无论她是前世的神还是现世的精灵。

 

    儿时曾感动于人鱼公主把匕首扔进大海那一刻的凄艳与决绝,如今更为Aurora那把插入仇人心脏的短剑拊膺长叹——毕竟,前世为神的Aurora是比海底的小公主烈性得多的。于是,当Aurora洒下的第一缕光辉照亮王子沉睡的面庞时,人鱼公主化成了泡沫;当阿波罗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最后一缕霞光在Aurora脸上黯淡下去之时,她也随之碎裂在空气中,声音清脆轻盈得仿佛她不曾离去,仿佛她仍手持金杖身著白袍站在云端。可是从此,极圈内再也见不到真正的极光。

   

    大哉,Aurora!无愧于神的尊严。既有来生,为人,为精灵,即便消亡也会手刃仇人。千年前,你分离开我的气息和身体让我和他永远错过;千年后,我又重新出现在你面前。你认识我,却不知道我也认出了你。冰凉的短剑在你的心口闪着阴冷的光,同时灼伤了我的双眼。我的仇,由我自己来报;我欠的债,由我自己来还;我犯下的罪过,由我自己来承担。我的爱情已经变成了不可能,所以我更要为自己而活——Aurora,从此象征复仇。我不是悲剧的主角,我留下的雏菊没有悲伤的花语——快乐、离别、你爱不爱我——而已,而已。

 

    我不会哭,因为神不会流泪,因为我是Aurora。

 

    每一天,太阳照样升起,只是少了那个会在阿波罗车前引路的女子,少了那个会在曙光中淡笑的女子。

 

    窗外,残阳如血。那一天的夕阳,一定比这更美,因为那是曙光女神的葬礼。

 

    Aurora,真的不在了么?Aurora,真的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么?Aurora,甚至不能因为好孩子的存在而重新获得灵魂么?

 

    回来吧,Aurora,你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Aurora,有生之年,我希望能重新看见你的微笑。

 

    Come back, Aurora.

 

3月27日

我是快乐的胖姑娘

我是快乐的胖姑娘

 

    这篇文章酝酿了很久了——自从看了半边天节目张越的一次访谈后,就一直想写一点与之相关的东西。这对我来说实在重要,因为似乎那天以后,我变得有那么一点勇气去直面路人的目光了。

 

    那天的节目主角的名字我早已忘记,只记得那没有任何矫饰的笑容自始至终漾在她圆润的脸上,很自信,很满足。她因为父亲早亡,中学毕业后辍学工作以供弟弟妹妹读书。这是一个现实的故事,女主角并不美丽,也不幸运,两年中没有任何一家用人单位愿意聘用她——仅仅因为她的体重——直到她抛弃了一个18岁女孩子应有的自尊去一个寻呼台直截了当地询问“胖子可以干么?”。一年中,她用尽了所有努力,得到了这个行业的最高殊荣——优秀寻呼员,然后,手机取代了寻呼机,她失业了。又是两年的不断面试和被拒绝,她在就要绝望的时候被一个美丽的女子赏识,录用,以最大的工作热情幸福地生活,直到今天。

 

    她不明白,我也不明白,张越也许明白,为什么女人的脸蛋身材甚至会成为她们谋生的障碍,是女人在乎,还是男人在乎,或者是整个世界都在乎?每个人都会或心虚或虚伪或自欺欺人地说内涵才是最重要的,可是,真的是这样么?会有人对一个相貌平平甚至丑陋的女子产生探究她内心的兴趣么?女人一边这样说一边频繁地出入美容院大把地吞减肥药,男人一边这样说一边到处搜寻美女的踪迹不屑多看平凡女子一眼。可笑,可悲。

 

    我会自卑,然后愤怒,然后消沉,然后玩世。但是她,无奈地笑笑,却平静甚至快乐地接受了这一切。

    张越问她:“买衣服是不是特别困难?”

    她笑,说道:“是啊,早就不是我挑衣服了,是衣裳挑我。”

    张越也乐了:“好不容易有一件能穿,赶紧说‘每种颜色都给我来一件’,咱们得先存好了。”

    两个女人相视,会意地大笑。

    她们的笑容里,没有一点点的寞落和悲哀,而是近乎于道的安详。

 

    为什么会这样。如果说爱美是女人的天性的话为什么会这样——还是仅仅是漂亮女人的天性?正如同绅士风度只能展现给她们而无须在平凡女子面前显露丝毫?可鄙,可叹。

 

    中学政治课本里早已说过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我学会了退让取舍。我不再要求美丽女子所具有的权利,而是埋首于故书堆,醉心于那个世界的兴旺沉浮,与之同喜同悲。我相信,当时光流逝红颜老去之时,我的眉目间依然能够看到书卷中隐隐的清华之气。我会找到自信的理由,我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美丽,我一定会快乐。

 

    女生中经常会有这样的话题:美丽和智慧,你的选择是什么。美丽自然不错,但不能以放弃智慧为代价。绝圣弃智,是为了大盗乃止;如只为美貌,未免可笑。

 

    黑格尔对美的定义为“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后来康德把美学的研究中心转移到了人的身上,而现在,似乎偏题越来越远了。

 

    抬起头,直起腰,扬起下巴——我胖,我快乐。
2月13日

短暂的幸福

短暂的幸福

    丙戌年,正月,及望。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稍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手中的一点光亮远称不上如昼,却很温暖,盈盈一捧透过半透明的花灯溢出来,让人不由得微笑,几乎认为幸福就是如此了。深粉色的纸被细致地折出了荷花花瓣的脉络,重重叠叠地包裹在蜡烛周围,下面还有同样精致的荷叶与花蕾,于是光亮便不仅仅是温暖的了,它变成了一个人的全部期待。将期待提在手中祈盼幸福,是最大的幸福。

    兑下离上,兆凶。火苗在风的鼓励下跳上了灯顶,卷过两片花瓣,开始了盛大华丽的葬礼。我开始惊恐,吹熄了蜡烛却无法阻止炽热的蔓延,在它灼痛手指的时候,艳丽如凤凰的纸花摔落在地上,距离家门不过尺许。然后我能做的一切就是呆呆地站着,看着火焰在蜡泪上一次次变得微弱又一次次重新明亮,最后同着一地的灰烬在夜色里分飞开来。

    幸福,原来那么短。

    幸福,原来只是第一眼时的惊艳。

    幸福,原来可以让痛苦更加致命。

    那么,我遇见你,究竟是不是个错误?当我把你捧在手心时,是不是已经注定了我们的分离?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当年的女子,有没有注意到在她丢下眉笔跑出去的一刹那,墨汁四溅,在红木雕花的妆台上留下了触目惊心的痕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既然我爱你,那就应该站在你身后默默地看着你的背影,猜想你也许会因幸福而微笑。

    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即使我是个戏子,即使我从不曾让人看见我真实的面容,即使我总是在说别人的誓言,可是我的眼泪可以证明,你的离去会让我重新寻找生命的意义。

    我的生活不是戏剧,我不会为一句“但是相思莫相负”生生死死地等待着梦里的梅树柳生;我的生活不是小说,我不会带着三生石边的前缘去和那个有甘露之恩的侍者对证木石前盟;我的生活不是传奇,我不会抱着良人的遗骸长啼悲泣直到他付出生命完成的工程毁于一旦。我不过是尘世间最最世俗的女子,乐于在这万丈香软的烟火中醉生梦死,把满足了的小小贪婪当作幸福。我不可能高吟着“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去散发弄扁舟,我的将来只可能是每天下午在厨房氤氲的水雾中心不在焉地盘算着自己什么时候休假以及信用卡里的钱在希腊能用多久。

    满足,是愉悦,但不是幸福。

    你给了我第一眼的幸福,我却因此一世悲苦。

 

    那天的云都是否已料到,所以脚步才轻巧,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因为注定那么少。

    风吹着白云飘,你到哪里去了?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知道不知道……

12月13日

[王琳作品]纯爷们儿

纯爷们儿

我从来没过过这么长见识的国庆节。

国庆节前几天,我家突然收到驻上海小姨(我妈表妹)的通知:她将携配偶和儿子来前来北京游览。听了这个消息,我涕泪横流并tremble。久闻上海姨夫大名,如驴贯耳。尝听说上海男人疼老婆,真是不假,这个纯上海人几个月前刚让老婆疼一回(家庭暴力)。

9月29日晚,老妈一个电话打到宿舍,说小姨小兄弟并上海男人都到了,他们占了我爹妈的卧室,怹二老只能挤我的单人床。

9月30日下午我到家,老妈告诉我:“那上海人晚上连牙也不刷。”哟,这么不拘小节,这是爷们儿啊,我暗怀钦敬。

当晚,我就见着爷们儿了。他一进门,喳喳喳三句话,我愣是一句没懂,以为老家贼(官称麻雀)进屋了呢。为了表现礼貌,我上前一点头,一哈腰,喊声“姨夫”。爷们儿真够派,“嗯”了一声,之后的两个小时里没再理我一回。上海小姨忙着应付极闹的小兄弟,老妈和北京的小姨(我妈亲妹)上前帮忙,上海爷们儿当着全屋长辈同辈小辈六七人的面把鞋袜子一扒,穿上我的拖鞋,而后在椅子上一瘫,好像没有把换下的鞋放回架子的意思。

晚饭后,上海人等要到三舅的家中住。由于三舅举家已迁新居,老宅中没什么日用之物。上海人等真是轻装简从。我妈问:“你们带牙刷了吗?”“没有。”老妈开始给他们装整套牙具。再问:“你们带拖鞋了吗?”“没有。”给他们装拖鞋。最后,被、枕头、床单、水壶、拖鞋一共收拾了几个巨包袱,连鸡蛋他们都拿走了十几个,再瞧我们家:斯是陋室,就剩德馨了。

在妇女们外加我爹收拾东西的过程中,上海爷们儿一直在屋里独享电视,其实我也想看,可咱得先顾客人不是?虽然人家压根儿没拿自个儿当客。看爽了以后,爷们儿来至客厅指导工作。他站在鞋架子边上。老妈看见给他们的拖鞋没拿,吩咐道:“王琳去把拖鞋给你小姨装起来。”我回声“得令”,弯腰从爷们儿脚边拾起三双拖鞋,爷们儿就跟没看见一样。

第二天是正日子,爷们儿们玩了一天。据说他跟人家出租司机说:“我们今天要把故宫玩掉!”司机当时就乐了,问:“您是上海人吧?”估计下句是:“您打算把故宫拆了呀?”此劳模司机差点把他们拉回上海。

第三天晚上,爷们儿在爹将要把菜端上桌的时间冲进厨房问:“大姐夫,还是什么要帮忙的吗?”我爹也是一时客气,不好意思让他端盘子,就说:“不用不用,你也累了,歇会儿吧。”人家还真实诚,到我的屋里往沙发上四仰八叉一躺,弄得我妈都不好进去。晚饭时,爷们儿向我爹敬烟的方式是:“大姐夫你不抽烟吧?”我爹说:“不抽不抽。”爷们儿还怕我爹纠缠,于是说了一套他这包烟要一个人抽能抽多长时间,要分给别人就抽不了那么长时间;他自己也不常抽,在某某某情况下才抽一根……念叨得我爹差点儿求他:“您闭嘴吧,我送您两条烟行不?”顺便说一句,这些都是我爹跟我说的,当时女眷们除了年高有德的姥姥外全都没上桌吃饭。他母亲的!(栗子注:王琳从不说脏话的,可见是气傻了。)

第四天,上海人等没来,可我居然……居然在我的鞋里发现了两只深蓝色的、穿脏的、漏的(栗子注:王琳对此处作了解释。“漏的”意为“筛子状”)袜子!后经上海小姨证实,乃是爷们儿脱下来不要的!真爷们儿啊,我的鞋只能给他当垃圾桶,还是装不可回收物的那种!
第五天,我听说他们晚上又要来,大闷,独自去逛书市。归来后甚闲,卧倒而眠。眠着眠着,我忽觉屋中一片光亮,且好似梁山好汉们正在此屋开会。睡不成了,我睁眼一瞧,感情我大舅、三舅和爷们儿三个好汉在我的卧室里聊上了。看见我起来,仨人还问呢:“哟,你醒啦。”我笑:“啊,醒了醒了。”心里这个骂:废话,这样我还能睡得着?

第六天大,老妈再号召下桌去吃,我是坚持不去,定要在席。谁说妇女没有地位,啊呸!那是万恶的旧社会!我是风卷残云狼吞虎咽吃了个昏天黑地。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一盒只有几片的肠,一盘只有半只的鸡等都是爷们儿特为爷们儿们去买的下酒菜,根本没有娘们儿的份儿!我说我吃的时候爷们儿怎么脸都绿了呢,心疼死他了。

上海人等终于走了。在痛玩数日后爷们儿对北京的评价是:“哪都一个样,什么雍和宫我都不高兴去,没意思。”在从三舅老宅把我家的铺盖运回家的过程中,我和爹遇到了三舅街坊的数对怀疑目光,还有人质问。人家都以为我们是贼(栗子注:王琳给这个字注了音。贼音则,自德切)呢。这也算爷们儿给我们留下的厚礼。

12月11日

我的疯言——致某人

我的疯言

忆秦娥              忆秦娥    
                 

箫声咽,             西风烈,

秦娥梦断秦楼月。         长空雁叫霜晨月。
秦楼月,             霜晨月,
年年柳色,            马蹄声碎,
灞陵伤别。            喇叭声咽。

乐游原上清秋节,         长关漫道真如铁,
咸阳古道音尘绝。         而今迈步从头越。
音尘绝,             从头越,
西风残照,            苍山如海,
汉家陵阙。            残阳如血。

卜算子              卜算子


驿外断桥边,           风雨送春归,
寂寞开无主。           飞雪迎春到。
已是黄昏独自愁,         已是悬崖百丈冰,
更着风和雨。           尤有花枝俏。

无意苦争春,           俏也不争春,
一任群芳妒。           只把春来报。
零落尘泥碾作尘,         待到山花烂漫时,
只有香如故。           她在从中笑。

  最近语文课上正在学毛泽东诗词,心中不免有些感慨,遂录于下。
  我一向不大爱读毛泽东的诗词。有人称赞他的诗词气魄很大,而我觉得这可能是唯一可取的一点,但更是致命的弱点;有人称赞他的诗词有“霸王”气,可一提到“霸王”这个词,最容易令人想到的是自刎乌江边的楚霸王项羽;有人称赞他的诗词不流于世俗,但他恰恰弄巧成拙,生生地作践了好景。
  两首《忆秦娥》,前者的作者是李白,后者的作者是毛泽东。李白的词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时间、地点、人物、干什么,他通篇未提,因为这根本不需要。读罢余音袅袅,绕梁三日,人仿佛正站在秋日黄昏的阳光中,望着远处雄浑苍凉的景象,西风吹起了头发和宽大的衣服,脑海里却是一弯残月,一个美人在一座画栋雕梁的腐朽古楼上悬梁自尽。读完这首词,我发了好一会儿呆。毛泽东的词,我从头到尾读了好几遍,心中还是一片迷惘:他到底在写什么?他到底要写什么?整首词最好的东西竟是最后一句“ 残阳如血”。我看到“喇叭声咽”时不禁绝倒,我再不曾听说过喇叭声也是可以“咽”的。李白的“箫声咽”,“咽”的恰到好处,缠绵悱恻如泣如诉;试想那嘹亮的喇叭声,怎能“咽”处那种清清的气氛?
  两首《卜算子》,前者的作者是陆游,后者的作者依然是毛泽东。毛泽东原文词牌下有这样一行字“读陆游《咏梅》词,反其意而用之。”我并不是陆游的拥护者,我只欣赏他的两首词,一首是写给唐婉的《钗头凤》,另一首就是这《卜算子·咏梅》。陆游的词有一种凄冷之感,正符合梅花的冷、冬天的冷,以及心中的冷。想着那无助的花瓣被吹进化雪的泥水中,真是应了“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这句话。读完词,有一点叹息,又好象有一点余香仍萦绕在身边。我觉得毛泽东词中反复用了“俏”这个字,很俗。他要表现的正是梅花的不俗,用了这个字,让人觉得不伦不类,不禁又要问:他到底要表现什么?他想写梅花的冷傲,却又把这冷傲写成了平庸,我简直不忍再看。他想显得自己的看法独特,甚至心中存了要和陆游比一比的念头。殊不知,他这一比,更显出了孰优孰劣。
  毛泽东是一代伟人,但绝不是一个杰出的词人。

12月8日

[王琳作品]千年的期盼

千年的期盼

 

    我睁开眼,看见他放下雕刀向我双手合十。从他精亮的眼眸中,我发现了自己的影子—— 一尊近乎完美的佛像。

他,我的父亲,拾起雕刀走了,再也没回来。我留在冰冷的石窟里,脸上带着永世不变的慈悲,注视着世人。

黄沙湮没了这一方土地,遮住了佛的慧眼。我被隐藏在沙的背后,怀着对他的思念,沉睡了上千年。

再次醒来,我已经矗立在一个辉煌的殿堂。双手折断了,面目模糊了,我经历了沧海桑田。

来到我面前的不再是怀着敬畏的善男信女。金发碧眼的人们昂首站在那里,用欣赏的目光打量我。我知道,这不是我的故乡。

我还是平和而安详,可是心里在流泪。我的父亲在哪?我的家在哪?我的国在哪?

 

一个穿着洋装的华人怔怔地注视我,是他!经过了数次轮回,他没有了满面的尘土,脱下了粗布衣衫,只有那双眼睛还是当年一样明净。

我的心呼喊着他,他听不见,但一定感觉到了,因为他合十双手,向我垂下头。

他的朋友走来,说,刻得真不错是不是?他看着我回答,我要是有钱就一定把他买下来。朋友笑了:你有钱也买不到,这是人家博物馆的宝贝。

中国的宝贝!”他郑重地说,好像在宣誓,“有朝一日他会回到中国”。算了吧,朋友说,走,那边还有别的可看。

他叹了口气,走了,没再回头。我静静地目送他,品味他的许诺。这一别也许又是千年,但我相信,就算我化作一堆石砾,他也会带我回去。

我要回家。